(本地)商黎光就做好沧州防汛抗洪工作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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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斌)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7月21日,市委书记尚在全市防汛抗洪工作报告中作了重要指示。指示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赵克志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行动,加强措施,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指令要求,第一,责任要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高度负责防汛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即进驻分包地区,指挥调度防汛工作。如因失职和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失误和重大灾害,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要突出防洪重点。加大对重点河流、大中型水库、低洼地区、农村危房、隧道和工程路段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滹沱河、子牙河、子牙河新河等泄洪渠道的检查力度,加强全面检查监测和弱堤加固,确保泄洪畅通。第三,必须加强防洪措施。确保防汛检查、监测预警、预案编制、应急人员、物资储备、防涝防灾、险情处置、灾民转移安置、医疗救援和疫情防控到位。特别是严格落实防汛车辆、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的储备和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迅速处理和妥善处理。第四,要加强联防联动。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下棋的思想。他们不仅要分工明确,责任分明,还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有效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防洪合力。第五,要严格遵守应急职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当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保持联系畅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理。第六,要加强监督检查。在防洪工作的实施上,要加强后续监督和后续检查,确保各地区、各部分防洪措施得到充分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尽一切努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编辑: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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