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沧州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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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城市发布了严重污染天气的红色预警
从现在开始,采取24小时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幼儿园、小学停课,学生为全日制学生的中学原则上停课;企事业单位可以采用休假调整
等弹性工作制。(记者郑源)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协商,预计12月16日至21日我市重污染天气将达到区域性红色预警级别。根据省大气办《关于提升一区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二区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戚迹班苓[2016]109号)的要求,决定于今日0: 00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实施24小时限令,全市幼儿园、小学停课(复课时间另行公布)。
同时,相关部门将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方式,尽快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信息,增加城市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频率。所有学生寄宿的中学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在学生部分寄宿、部分走读的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在校学习,走读的学生可以在家学习;学生为全日制学生的中学原则上从今天起停课;学校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组织学生在家学习。倡导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高峰时段的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医疗指导和医疗救治。
在市区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主城区(含县城)限制单双号非营运车辆24小时(含节假日,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为准,其他城市车牌号码不限)。同时,应增加公共交通能力。根据《关于主城区黄牌货车限制绕行的通知》(沧公告[2016]1号),主城区黄牌货车限绕行。其他县(市、区)城市大型柴油车绕行城市最外环。建议广大市民自觉停止驾驶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燃油机动车。在主要市、县(市、区)和市外3公里以内,将停止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的非道路施工机械。
除应急救援外,停止所有施工现场和施工现场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空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加强各项抑尘措施的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停止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的原材料生产和运输;煤场和堆场将关闭,铁路和港口散货运输将减少作业量,并将采取严格的抑尘措施。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控制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低于40%。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消耗大的企业,应当停止使用机动车运输原材料。停止室外喷涂、油漆、切割和喷浆护坡。(负责编辑: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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