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沧州市政府首次下放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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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伟通讯员白)记者从市编办了解到,近期简政放权改革继续加快,121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至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区。其中63项下放到县(市、区),58项下放到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
下放的行政权力中,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公路用地树木更新审批等34项行政许可权;37项行政处罚权,如违反水资源管理法规处罚、国土资源违法行政处罚、学校安全违法处罚等;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基金监督检查等11项行政监督权;6行政征收、4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这些权力事项下放到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高新区,企业和群众可以就近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
记者发现,这种分权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拥有最多的分权事项。这是本届政府下放的第五批行政权力。截至目前,市政府共下放行政权力296项,其中124项下放至县(市、区),172项下放至三个开发区。这次下放的121项行政权力占下放总数的41%。第二,释放政策红利。如市公安局将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竣工验收下放至12个县(市);市环保局将建设项目完成的环保设施验收工作下放到各县(市、区);市国土资源局将临时用地审批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下放至三个开发区;市安监局已将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下放到各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三是首次下放处分权。行政处罚权下移是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有助于解决基层上级能管看不见管不着的问题,不断改善基层相关领域因执法权缺失监管不到位的状况。
市编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简政放权以经济发展第一线为重点,旨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县(市、区)和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市场主体和基层群众提供便利。这次下放的121项行政权力,是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区各方广泛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专题会议的协商论证,逐一确定的。最后,行政权力的合法性由市立法事务办公室审查。
市政府要求各级做好行政权力下放的实施工作。分散的部门要落实到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承办部门要到位,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要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事后监督。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宣传,让群众和企业了解情况的变化,停止跑错车。(负责编辑: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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