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我市39个集体 获评省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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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共青团委员会获悉,496个青年集体(包括336个行业系统表彰和160个独立组织活动的行业表彰)被评为2014年省级青年文明,我市39个青年集体,包括本报新闻与时事部,获得了这一荣誉。
青年文明是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创造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青年工程,体现了高度的职业文明,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组织青年文明奖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人诚信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文明工作,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多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做好党的助手,领导和带动全市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涌现出一大批社会各界优秀青年集体。立足岗位,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展现新时代新青年风采,为建设沿海强市、打造河北沿海领先发展增长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今年的评选中,沧州日报新闻时事部、苏宁县广播电视台、市公安消防队特勤中队等16个集体被组织授予自主开展活动和行业;黄骅市南大岗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支队、沧州公交集团11路公交线等23个集体被行业系统表彰。
省青年文明运动组委会希望被表彰的青年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卓越、奉献的精神内涵,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为河北的绿色崛起和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标题:(本地)我市39个集体 获评省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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