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百姓申请低保须过“听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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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村民的低保申请。申请低保的家庭,须经集体听证通过后,方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报。未经听证的,县级民政部门不予受理。
为增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市将全面推进阳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阳光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运行和阳光运行的管理运行模式。根据省近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阳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听证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实施,组织村(居)民代表、保村干部或社区相关人员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听证。
据了解,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均有权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负责收集相关申请材料并代为提交申请。同时,县级民政部门在收到听证材料后,也会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住房、机动车、就业、保险等相关经济信息进行核对,有效避免错保的发生。
标题:(本地)百姓申请低保须过“听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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