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本篇文章9323字,读完约23分钟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3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1、迅速动员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先后召开了常委会和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就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了切实统一思想、切实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做到统筹结合、切实营造良好氛围 五个切实 的要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商黎光为组长,市长王大虎和市委副书记梅世彤为副组长的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分别由有关市级领导牵头,具体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2、细化责任目标。制发了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四个专项整改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要求分别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狠抓整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3、强力推动整改。坚持从市委常委做起,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商黎光对整改落实中的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调度,重要情况亲自过问。其他市委常委按照分工,高度负责地抓好牵头工作的督导落实。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 钉钉子 精神一件事一件事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坚持每周一小结,十天一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立行立改,认真解决。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坚持严督实导,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度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了整改落实的效果。 二、聚焦存在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解决 个别地方存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现象 问题。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广泛开展了 严格党内生活 严肃党的纪律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加强党性修养,严格党内生活,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市委出台了《关于运用 四个重要法宝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就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维护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了相关制度。三是推进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县(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试行)》,对县(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原则、条件、方式和途径等进行了规范。对那些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任职较长,作风独断,并且已有形成 小圈子 苗头和迹象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交流。四是加强执纪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 五个必须 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严肃处理不守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不守规矩的行为。对一些经常大规模组织、参与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活动,并借机谋取个人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训诫;对发现的蓄意拉帮结派、搞权权交易、山头主义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党纪国法严肃查处。 2、解决 个别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问题。一是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市发展大局,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处理有关案件。在4月29日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市委书记商黎光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 六个严格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查办案件、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廉洁自律、严格党的作风)的要求。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市委出台的 两个责任 实施细则,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完善并落实 签字背书 、约谈、述职述廉、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等制度,构建 清单式明责、台账式管理、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 的责任落实体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未正确履行 两个责任 或落实不力的,进行重点约谈;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 一案双查 ,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法律、纪律责任,同时对党委(党组) 一把手 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问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解决 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够大 的问题。按照 六个一批 (集中筛选一批、集中交办一批、集中查办一批、集中处分一批、集中移送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的思路,多措并举加大查办案件力力度。一是加大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市纪委6个纪检监察室全部满负荷办案,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16件,同比增长433%。现已结案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涉及正县(处)级干部4人,副县(处)级干部8人。其中1名正县级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有4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涉及正县(处)级干部1人,副县(处)级干部3人。另外,有2名正县级干部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初核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加大异地办案工作力度。在前期大力组织实施异地办案的基础上,近期又集中筛选了13件涉及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案件线索,组织实施异地办案。目前,13件案件线索已经全部转立案,其中2人已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加大查办案件督导力度。市纪委定期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对办案工作一季度一通报,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今年1-5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线索527件,同比增长23.7%;立案542件,同比增长15.1%,其中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87件,同比增长190%;结案5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7人,同比增长34.5%,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2、解决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不够及时 问题。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制发了《沧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从制度上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出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制发了《关于组织开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实施方案》,采取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责任分解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解决 有的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 问题。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在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上,南运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市博物馆、市文庙复建修缮已完成现场审计或正在审计;在教育系统项目上,市第一职业中学、教育石油分局、泊头职院、市体校、沧州师院、市一中已完成现场审计,吴桥杂技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正在审计。卫生、生态环保、社会保障、 三农 资金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正按计划推进。二是健全对重大在建项目的巡查审查常态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共清理出房地产违法违规项目80个,已整改到位7个。其中,市本级违法违规项目28个,已处罚项目9个,罚款58.1万元;各县(市、区)违法违规项目52个,已整改到位5个。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当中。三是严格落实《沧州市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 五不准 的暂行规定》。市住建局开展了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共检查在建房地产项目24个,涉及40个施工单位,下发检查情况告知单40份。市城管局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查,确保账目规范、严谨。市规划局制定了《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手册》、《沧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7项制度规定,加强制度保障。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案件查办。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们重点针对交通、教育、国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5月份,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2件,其中交通系统20件,涉及科级干部1人,给予20人党政纪处分;教育系统6件,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给予3人党政纪处分;国土系统6件,涉及科级干部3人,给予3人党政纪处分。 4、解决 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 苍蝇式 腐败凸显 问题。一是集中开展 村官腐败办案专项行动 。以查办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土地补偿金、侵占拆迁补偿款、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等腐败案件为重点,开展村官腐败办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一批严重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村官。截至目前,全市共筛选村官腐败案件线索323件,初核272件,立案192件,结案1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涉及违纪资金639万元。其中盐山县千童镇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贪污卫生室建设专项资金案,盐山县纪委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围绕十个重点领域严惩 小官大腐败 。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及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等 十个领域 的典型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 小官大腐败 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 十个领域 的案件1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0人。三是曝光典型案件。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查处的 十个领域 案件,集中筛选10起重大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进一步提升震慑作用。 5、解决 土地开发使用粗放问题 。一是全面整改审计报告涉及问题。梳理归纳两大类6个问题18个具体事项,涉及土地面积2032公顷,其中渤海新区围海造地1866公顷,涉及资金1642.7万元。目前已整改到位9个事项,其他9个事项正在积极整改。二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了项目准入、用地评价和用地退出机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台帐,对项目用地供应后的开竣工时间和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有效防止企业圈地囤地,提高用地效率。三是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针对坐收坐支土地出让金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四是分类消化历史遗留的欠缴出让金问题。对有望追缴的项目,正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受让人依然存在,且拒不缴纳出让金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撤销其用地手续、收回土地、起诉的方式解决。计划近期起诉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受让人已经消亡的,报请财政部门作为坏账解决。五是研究创新市本级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供地模式。探索项目区内 安置地 和 净地 分开处置,促进项目加快回迁安置进度,同时保障政府储备 净地 的出让收益。现正在制定相关制度。 6、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自4月初至12月底,在全市各级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组织 六个一 活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廉政教育、组织一次党纪法规学习活动、主要领导干部上一次廉政课、开展一次身边案例警示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组织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活动)。目前已有188批次、10900余人次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解决 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问题。一是严厉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在坚持督导检查常态化的同时,紧扣重点岗位、突出重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严厉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五一 期间,市纪委抽调相关人员,分3个组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等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的行为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对 吴桥杂技大世界 景点、华北商厦、同天购物中心、荣盛广场等大型商场和酒店、车站等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重点抽查了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20个市直部门的值班备勤和公车封存情况,共甄别疑似车辆700余辆,发现违规问题2起,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省纪委对我市6起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 四风 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1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创新典型问题督查机制。实行典型问题 周报告制度 和 零报告 三不三直 制度 。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每周定期上报查处的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及 四风 典型问题,对县(市、区)连续两周 零报告 、市直部门连续四周 零报告 的,按照 三不三直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原则,由市纪委直接开展专项检查。两项制度实施六周以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共上报问题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进行组织处理45人,诫勉谈话16人。同时,市纪委对连续四周 零报告 的37个市直单位、6个驻沧垂直单位及26个市属卫生、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发现问题20多个,已下发督办函进行督办。三是严肃清退超面积办公用房。经过两轮清理,全市共清理超标单位138家,清理超标使用面积3.31万平方米,腾退办公用房4.84万平方米。为巩固整改成果,先后制发了《沧州市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改方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 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的实施方案》等系列专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设置 高压线 。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通知》,明令禁止领导干部操办除近亲属参加的满月、生日、入学、参军、乔迁等其它喜庆事宜。同时,严格落实操办婚丧事宜事前事后 双报告 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3名处级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对个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向市纪委备案备查。五是积极做好财政供养人员涉及经商办企业专项调查。抽调税务、工商部门业务骨干力量,成立21个工作小组,历时一个半月,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涉及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工作组围绕省纪委交付的440人名单,深入沧州各县(市、区)以及廊坊、唐山、秦皇岛、石家庄等地市进行取证核查,逐一与当事人见面核实,做到一人一案、一档、一报告。经过调查核实,我市共认定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176人,涉及18个县(市、区)和32个相关部门,其中属政府部门委派职务行为的52人、个人行为的 124人。目前,清理工作情况已按要求上报。 2、解决 文山会海依然存在 问题。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削减会议文件目标:2015年较2014年精简20%以上,到2017年精简30%以上,之后严格控制在2017年数量之内并尽力精简。为确保完成目标,制发了市委、市政府 两办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2015年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发文计划》。按照精简20%的目标,确定了2015年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会议文件控制数量任务表,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保持精会简文的高压态势。今年1-4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会议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0%、23.1%、25%、20%,印发文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7%、20.9%、23.2%、20%。各县(市、区)召开会议数量同比下降20.3%;印发文件同比下降7.35%。市直部门召开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5%;印发文件同比下降16.76%。 3、解决 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懒政、怠政有所抬头 问题。一是下大力查纠不作为、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成立督导组,加大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和暗访力度,严查各级干部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在沧州政务网、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曝光。目前这项工作已纳入纪检机关日常检查,形成了常态机制。二是倡导实干之风。实行领导干部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市级领导分包35个重大战略支撑项目,一个项目一个市级领导一套落实班子,全程服务到底。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相应机制,全市上下集中精力抓项目、抓发展的氛围空前浓厚。目前,这些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其中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示范项目--北京现代第四工厂已经落地建设。同时,推进干部干事档案全覆盖。在完善现有市管干部干事档案的基础上,所有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全部建立了干部干事档案。通过推行干事档案机制,在全市进一步树立了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解决 对领导干部缺乏日常考核考察,存在重提拔、轻监管的问题 。一是坚持实绩考核和作风考察相结合。认真落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市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动态记录干部 干事档案 ,发挥考核和干事档案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干部积极履职尽责。在干部推荐考察中,增加了 六不列入 (即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①群众公认度不高的;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③有跑官、拉票行为的;④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⑤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⑥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近三年考核和民主测评、是否领导干部亲属等了解内容,注重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一贯表现中识别和评价干部。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扩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抽查范围和比例,由3%提高到10%,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全部进行核实,逐项对比,核查结果与本人填写不一致的,视情不予提拔或暂缓提拔,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4月13日至17日,市委组织部与市直部门56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交流,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和身体状况、精神风貌等,引导大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推进沧州 五城建设 中展现新作风、做出新贡献。三是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4月下旬,组织开展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活动,分析基层领导班子配备结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了系统性的调研报告。下一步,将据此研究提出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的具体意见。 2、解决 部分单位存在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 。一是制定整改消化方案。市、县两级分别制定了整改消化方案和整改计划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定整改消化时限,严格落实月报季审、定期汇报、跟踪落实等制度。二是从制度上防止超职数配备问题。在职数管理上,建立健全预审审批、备案、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做到 四个不动议 和 三个不配备 。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调整科级干部,均要在动议环节后、推荐考察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推荐考察等选拔任用程序,对总职数没有消化或存在违规配备等问题的部门(单位),一律不予批准。印发了市委、市政府 两办 《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等专件,杜绝了机构设置不规范、超限额设置机构等问题。消化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由于制度建设更趋完善,执行政策更加严格,未发生新的超配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截至5月7日,我市共消化超配市管干部49名(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处级非领导干部46名);消化科级干部16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8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08名)。目前,市、县两级正按计划落实消化进度。 3、解决 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不彻底 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 一看三查 专项行动。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中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 回头看 ,检查清理工作是否彻底、兼职问题有无反弹、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两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后免去两名领导干部所兼企业职务。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把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建立了干部兼职审批机制,凡涉及领导干部在企业、协会、社团兼职的,一律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对未经同意违规兼职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为打造沧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升级版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的任务目标,逐条逐项地往深里抓、往实里抓,务求取得更大成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消化超配干部等还需要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确定的时间节点,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进一步明责加压,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是完善并落实好长效机制。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靠制度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果。一方面,深入抓好市委已经制订的 两个责任 实施细则、运用 四个法宝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若干规定、2015年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发文计划等机制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继续系统总结整改落实中的一些新经验、新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严格执行,务求整改落实见长效。 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市委出台了实施方案,对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作出具体部署。5月20日,市委书记商黎光以《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 三严三实 》为题,带头为各级干部讲了一堂党课,围绕修身立德、用权为民、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实干兴沧、老实做人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把专题教育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整改落实 回头看 结合,与运用 四大法宝 暨民主集中制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为推进沧州 五城建设 ,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 升级版 提供更加坚实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自7月18日至8月17日) 联系电话:0317-216069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czsxfjbgs@163 邮 编:061001 邮政信箱:沧州市信访局 中共沧州市委 2015年7月18日
标题:(本地)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河北沧州明珠网为网友以专注态度和专业精神,向广大网民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沧州新闻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沧州明珠网的编辑将为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