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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开展六批药品集中采购
据《河北日报》(河北日报记者董)介绍,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疗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省医保局了解到,我省自2018年11月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6批药品集中采购,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我省积极寻求国家医保局支持,积极跟进实施全国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去年7月1日全面实施,全省25种集中用药均价下降63%。截至今年6月30日,首个采购周期结束,共采购入选药品6372.64万箱,占约定采购量的341.22%,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35.59亿元。7月1日,第二个采购周期开始,25种药品的续展价格较第一个采购周期平均下降23.9%,降幅最高为77.8%。截至8月13日,第二采购期已采购选定产品983.91万箱,占合同采购额的36.52%,采购金额1.54亿元,比采购前药品价格低7.63亿元。疫情期间,在国家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我省于4月1日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相关政策,32种入选药品平均降价72.81%,降幅最高为96.63%。
同时,我省积极推进省际区域联盟采购。据了解,今年5月组织京津冀人工晶状体联合采购,25款完全竞争产品平均降幅为54.21%,最高降幅为84.73%。6月中旬,组织了北京、天津和SARS-CoV-2相关检测试剂的联合采购。入选产品均价15.29元,降价幅度约49.03%;抗体试剂均价11.38元,降价74.71%左右。6月,我省还会同福建省三明市组织了不一致评价药品的集中采购。7种不一致评价药物平均下降72.69%,最大下降92.37%。预计每年可节约医疗费用1.17亿元。
此外,我省还率先在全国范围内采购城乡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药品。自去年12月中旬实施以来,13种入选药物的平均价格下降了69.39%,预计每年可节省医疗费用18亿元。
据报道,下一步,我省将及时落实国家组织的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成果和国家组织的冠状动脉支架集中采购成果。同时,进一步完善药品网络政策,制定我省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的实施意见,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精选品种。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我省已开展6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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