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沧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8月26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在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董继华受市政府委托,提交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部分指标的议案》和《沧州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认为,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沧州创新发展, 绿色发展和优质发展,从而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健康运行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同时,鉴于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减少和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影响,市政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立足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现实,提出了调整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的建议和调整方案。会议同意了这一建议,决定批准十三五规划中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努力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三个圆满结束。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十三五的调整,高质量地编制“十四五”计划,开创新时代,打造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新局面。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沧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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