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建住宅供热管网建设收费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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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取消停减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通知》和《河北省供热办法》,根据《定价成本监督检查报告》并充分论证,市制定新建住宅小区供热管网工程建设收费标准,从8月1日起实施。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的。
按照标准,从住宅换热站(含)到主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不含换热站土建)。住宅庭院管网(从换热站外墙至楼前热入口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2.11元,费用由开发单位计入开发建设成本,计入房价,不得向购房人单独收取。供热企业不得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房收取运营费、调试费等费用。集中供热单位新建住宅供热管网工程后,将实施管网、换热站、用户一体化管理系统,由供热单位直接管理分户。实施范围在我市规划区内沧州热电有限公司和沧州昊天节能热电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内,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情况在新建住宅小区实施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标准。
同时,集中供热主管网项目建设费(容量和热价)标准不变,仍按照《关于集中供热容量和热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容量和热价标准的批复》执行。
标题:(本地)新建住宅供热管网建设收费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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