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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本地人力资源替代计划,帮助恢复工作和生产
6月底前,企业招用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贫困人员、大学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
(记者李倩沈平通讯员陈永红高润如)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就业问题,市政府积极研究制定本地人力资源替代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用本地人力资源替代难以回市外工作的员工。
地方人力资源替代计划的扶持政策包括:6月底前,企业招用我市贫困人口、大学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享受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承担新招聘的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企业部分,并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各类劳务派遣和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企业(单位)招聘本地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4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中小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和2年内毕业的大学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据了解,人力资源替代计划出台后,各县(市、区)积极响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通过网上招聘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家乡经济发展和本地企业前景。推进就业信息,同时建立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24小时就业监控系统,不断拓展就业企业线上线下双向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22.51万人就业。重点企业就业差距不时得到动态清理,一般企业解决就业差距成功率达到91%。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我市实施本地人力资源替代计划助力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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