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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退出低效产能的企业可以获得信贷支持
(记者沈平)近日,我市发布了《沧州市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规划》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重点行业停产,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根据《规划》,全市将对钢铁、建材、石化、有色、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淘汰落后产能。全市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等建材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和糖、啤酒等轻工行业将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管。查处超限额用能单位,纠正违法用能行为,同时跟踪检查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监测阶梯价格执行情况,对全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企业采取双随机、公开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价格管理部门根据专项监测结果实施阶梯价格。整治分散污染企业,定期复查,坚决杜绝分散污染企业项目建设,禁止分散污染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在环境保护方面,执法部门将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大对无证排污的查处力度,关闭位于环境禁止建设区域或产能落后的认证登记管理企业;做好对已关闭、在建或转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实施工业污染源综合达标排放行动计划,责令排放污染物超过大气和水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等措施。完善环境监控体系,加快建设全球一体化污染源排放监控系统和车人统一平台,提升监管科学化、自动化水平。
在质量方面,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停止生产认证产品,并限期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提升其退出生产许可证资格。在安全方面,我们将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实施各项行政处罚措施。据报道,我市将充分利用省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生产转型提供支持。支持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减、置换、减容,进一步提升设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差异化发展。对于自愿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并购的盈利性、有前景的企业,将按照风险控制和业务可持续性原则,积极提供信贷支持。
我市将加强纪律约束。对于达不到标准或不能按期完成落后(过剩)产能退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把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沧州),并在中国信用(沧州、河北)等平台上发布。在土地供应、金融支持和税收管理方面,将根据法律法规实施联合纪律和信贷约束。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我市出台方案推动落后产能“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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