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河北省网信办启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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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应用商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app)信息服务,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互联网信息办从1月20日至3月3日启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
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是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理、落实《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夯实移动互联网管理基础、规范应用商店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
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旨在督促应用商店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用货架审核,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会突出三个应用:一是应用商店业务运营需要申请备案;二、申请门店备案事项需要变更备案的;三、应用商店停止服务时,需要申请注销备案。
通知要求互联网应用商店根据icp备案地点或许可证申请地点向省网络信息办提交纸质和电子备案材料,并履行应用商店备案手续。市网络信息办要严格审查备案信息,提供备案咨询服务,坚决查处拒绝办理备案、提供虚假备案信息、违规经营的申请门店。
省网办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电话:0311 87807206。
附件: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表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标题:(本地)河北省网信办启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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