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对侵权假冒商品制售行为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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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的整个链条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准,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确保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改善法治、国际化、便利化的经营环境。
《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建设与建设相结合、统筹与合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和手段的运用,加强事后监管。到2020年,基本形成涉及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
根据《意见》,针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链条、组织、跨地区、跨行业的新趋势、新特点,推进综合治理,打击全链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一是加强跨部门执法合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权力清单,堵塞监管漏洞。
二是推进跨区域执法联动,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调查、联合办案、检查鉴定结果互认等机制。三是扩大执法办案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境外维权。
《意见》认为,要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防范侵权假冒线上线下一体化、身份更加隐蔽、技术不断创新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研发,大力推进不同部门执法监管平台开放共享,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失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要构建多党治理模式。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和自律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网络运营商资质审查,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侵权投诉。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全面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制定、执法协调、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资金和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资金的资金保障。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认证制度,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标题:(本地)对侵权假冒商品制售行为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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