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64字,读完约3分钟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群众创业创新
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
据新华社电7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7月15日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群众性创业创新活动,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要求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做好六个稳定工作,落实六个保障任务,应对疫情冲击和发展环境变化,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群众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用新的动能支持就业和市场主体,特别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首先,我们必须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的支持。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盘活闲置工厂,低效利用土地等。,加大对双创新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要为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场地。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二,鼓励双创新示范基地搭建大中小企业融资和跨区域融资平台。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平台。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与创业相关的设备融资租赁和保险业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金融股权投资的限制,在区域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股份转让试点。四是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推动企业、双创新示范基地和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育儿、养老、家政、旅游、电子商务等创业培训,引导职业选择理念,拓展就业空空间。会议强调,要推进数学、物理、生物等基础理论研究,鼓励青年学习和探索基础理论,为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截至7月中旬,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已发行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短板重大建设,对冲击疫情、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基本经济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发行和使用专项债券,支持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质量。短期内难以建设和实施的项目,需要调整资金使用的,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上报。会议强调,要优化债券基金投资,严禁置换现有债务,绝对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细化了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的实际成果。特别是,为确保公共财政省钱、惠民,明确规定财政支出要公开,要求一般转移支付向地区公开、明细化,专项转移支付向地区、项目公开,单位预算、决算支出公开,基本支出公开,政府债务、代理经营费用、政府采购按规定公开。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按一定比例提前向下一级政府下达下一年度的转移支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