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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应急救援领域的财务和支出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领域财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建议》指出,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中央、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作用。两个积极的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务和财权分工,建立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形成各级政府事务、支出责任和财力兼容的稳定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的作用。

《预案》从预防和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救援救助等方面,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应急救援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和确认分流更加科学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问题,调整分流不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问题。适当加强中央政府在灾害事故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方面的权力。

根据该计划,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领域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分工,是促进应急管理系统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构筑安全生产防线,合理安排预算,及时下达资金,按照改革确定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支出责任。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应急救援领域的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省级人民政府应参照本规划精神,结合省级以下财政体制实际,合理划分省级以下应急救援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支持。在应急救援领域,有必要转移适合上级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避免基层政府承担过多的支出责任。

(本地)划分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计划》强调,应急救援领域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应与其他改革紧密结合、协调、积极互动和形成。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划分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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