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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外贸和稳定外资工作的意见》
提出稳定外贸和外资的15项政策措施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外贸和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国际疫情继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下滑,中国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定外贸外资基本格局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好“六个保证”,进一步加强外贸外资稳定工作,稳定外贸主体,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
《意见》提出了15项稳定外贸和外资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保障装运前订单取消风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拓展信用担保+担保的融资模式。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提供信用增级支持。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出口信贷。对重点外资企业给予金融支持,再融资和再贴现专项额度同样适用于外资企业。降低外资R&D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的门槛,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设立R&D中心。
第二,发展新的贸易形式和模式。新增一批市场采购和交易模式试点,力争总数扩大到30家左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库建设等。,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培育。拓展外贸网上渠道,推进网上一国一展,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帮助出口企业结识更多海外买家。
第三,提高通关便利化和人员交流水平。进一步推进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标准化和降低,推进有条件港口港口收费一站式阳光价格,增加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在严格执行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我们将继续与有关国家商讨建立快速通道,为人员往来提供便利,分阶段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总数,并以我们的主要投资来源适度增加民航航班数量。
第四,扶持重点行业和企业。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培育一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建的加工贸易产业园。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一企一策帮助大型骨干外贸企业解决难题。重点外资项目同等对待,增加土地使用等服务。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服务便利化,鼓励更多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
《意见》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在本地区的落实。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提出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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