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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沧州金融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有序恢复工作的九项措施》
本报记者本报记者李
近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沧州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发布《沧州金融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九办法》,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同时拿出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提振市场信心,全力支持和组织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工。
扩大优惠贷款企业范围,准确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辖区内支持优惠贷款的企业范围从防疫所需防护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经营企业扩大到6家新动能、5家新发动机骨干企业,18+7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对上述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并降低现有利率0.5-1个百分点。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重点企业生产、运输、销售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日用品实行国家再融资政策和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确保贷款利率低于1.6%。
对于生产经营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并正在接受治疗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农业实体负责人,其到期贷款可进行重组。对于防疫期间贷款到期的企业,如果因复工延误导致资金无法到位,希望贷款到期日在到期日之后延长。根据特殊时期和特殊处理的原则,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给予适当延长。企业和个人不视为违约,不计入企业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不要贷款,不要切断贷款或打压贷款,降低相关业务的手续费
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行业、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前景看好但暂时受困的企业。
金融机构减免人民币法人账户透支额度承诺费、网络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商应收账款管理费及信用风险担保费、企业网银年费及结算费用等。免除小微企业评估、抵押等相关费用,降低小微企业间接融资成本和结算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自主审批进口信用证减免税保证金。
加快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充分保障信贷需求
将疫情防控期间审批绿色通道政策系统制度化,有效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力争将重点企业贷款期限缩短到原有基础的1/3以上,并在抵押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按需发放贷款。
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对普惠性小微企业配套专项贷款规模,确保全额保障。所有普惠小微企业实体贷款不受月度信贷规模控制限制,不纳入信贷规模考核,充分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鼓励通过企业网银和手机银行提供安全便捷的网上金融服务,帮助企业不出家门完成理财、转账服务、账户管理、网上理财等业务,实现全天候在线支持。充分发挥工行电贷、快贷运营、农行税务电贷、房贷电贷、中行电子金融、票务电子邮政等网上产品的优势,建行了解你、房贷快贷、跨境快贷,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实行顶层抵押,加强权益保护
,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企业政策灵活、层级少的优势,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困难、抵押品充足、诚信良好、产品在复工生产期间有市场的中小企业,沧州银行可适当提高抵押品贷款比例,由原来的最高70%提高到80%。充分发挥市金融控股公司中小企业风险缓释基金的作用, 积极配合相关银行扩大受益企业范围,降低企业反向贷款成本,有效缓解企业短期融资困难。
及时妥善处理与疫情相关的财务咨询和投诉,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和投诉处理流程。金融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的金融营销宣传。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给力”金融政策为企业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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