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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隐蔽事件总策划万瑞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死刑 2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万瑞忠在南宁市中院被执行死刑。 在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中,作为当时的县委书记,万瑞忠隐瞒了矿难事故没有报告。 然后,担任南丹县县委书记3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连续15次领取别人的财产,请求。 隐瞒事故真相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共同议院,经过讨论,1998年至2001年,万瑞忠担任南丹县县委书记3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5次接受他人财产。 图2 :“717”事故矿井口还表明,2001年7月17日凌晨3点左右,南丹县龙泉矿业总厂下属的拉甲坂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拉甲坂矿、龙山矿、田角矿井下81名矿工死亡。 当晚9点,南丹县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另案解决)向万瑞忠报告了情况 第二天晚上,万瑞忠与唐敏盛(南丹县前县长,别案解决)、莫壮龙、韦学光(南丹县前副县长,别案解决)密谋后,决定隐瞒事故真相,不报告相关部门。 万瑞忠还告诉莫壮龙、韦学光龙泉矿业工厂自己解决事故和善后业务,防止事故信息泄露。 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了“717”的事故,万瑞忠多次与唐敏盛等人合作,向上级有关部门隐瞒了事故的真相 收缴金品是非法的小矿坑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缴别人的金品,向别人谋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万瑞忠收到个人矿山所有者的财产后,没有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关闭了非法的小矿山。 南丹“717”事故的发生与其受贿行为有间接的因果关系,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职工秩序,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此外,万瑞忠与他人合作违反了特大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隐瞒了“717”事故,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利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犯罪情节也特别严重,必须依法处罚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定 昨天上午9点,南宁市中院在本院大法庭上向万瑞忠下达死刑命令后,将他带到刑场执行死刑 2002年公审的图3 :万瑞忠等人将矿难事故永远埋在这个深山沟里,现年51岁的万瑞忠出生在广西陆川县、大学文化。 1998年12月,担任南丹县县委书记 2002年5月26日,万瑞忠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被起诉人推上南宁市中级法院进行公审 那年5月30日,南宁市中院对万瑞忠作出一审判决,犯有受贿罪,判处死刑。 因滥用职权罪判处7年徒刑 数罪处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其个人财产50万元,决定将其非法所得的268.5万元收入国库。 判决后,万瑞忠不服上诉 2002年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对他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据新华社、南国早报 报道,遇到爱,追求浪漫,从今天开始,我承诺“星语的愿望”,将爱进行到最后! 费用标准:每月5元 笑话厨师的流动性献身,肉素的各种味道! 最新鲜的极品笑话,最感兴趣的智商测试……费用标准:每月6元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南丹原县委书记被处决(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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