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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强政府信息工程平行管理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谢楚初)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省级政府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规范省级政府信息建设管理,促进政府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优先、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项目的并行管理。
规划和审批管理。根据管理办法,省有关部门要整合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职能相近的政府信息项目,负责向省发改委提出本部门和所属单位政府信息项目的需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律和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特点,充分考虑和论证各部门的建设需求,编制省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跨部门共建共享的政府信息项目,由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共同进行跨部门工程框架设计,形成统一的框架方案,然后上报省发改委。省内各部门所有非保密政府信息项目均在河北省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政府信息项目管理子平台上进行报批。
建设和资金管理。管理办法提出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加强项目全过程的整体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项目建设的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批准的预算,建设目标不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确实需要调整,资金调整额不超过预计总投资的15%。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确需对原项目技术方案进行改进和优化的;根据政府信息项目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建设内容和进度之一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并报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监督管理。根据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绩效评估、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和条件,不得拒绝、隐瞒或者隐瞒。项目审批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评价和项目后评价结果的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对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项目审批管理的要求,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政府投资和运维资金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应当将信息服务单位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对违反市场规则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共同处罚。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统分结合 注重实效 河北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并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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