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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应当将户外广告位置的类型纳入建筑方案;在同一条道路上或者同一街区相邻建筑上,整体造型和体积应当协调;商业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墙体(砌块)设置公益内容不低于广告面积的30%

本报记者(康军民政治家孙坚)昨天从市城管局获悉,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有利于城市景观的形成和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信息传递系统的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部(省)技术要求,市城管局已完成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已由市计委研究

根据专项规划,我市从区域管理、城市空房管和载体管理三个方面对户外广告进行了规划和引导。其中,城市商贸区是集中指导区;重要出入口节点、迎宾路(出入口)等对城市景观形象、城市建筑和设施使用功能影响较大的区域为适度控制区;对环境质量、城市景观、生态环境、居民生活有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根据市政府要求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为禁入区。商业橱窗广告、商业综合体核准预留广告、公园广场景观公益小品、候车亭广告等户外广告只能设置在禁入区,其他区域户外广告可以适度控制、集中引导。同时,根据部门和省行业管理标准,屋顶广告、橱窗广告、围栏(酒吧)广告、市政交通设施附属广告、大型落地广告等。不符合城市定位和市容建设要求,对景观有突出影响的,属于禁止设置的广告类型;通过有效控制能提高质量、烘托商业氛围的广告设施,以及有利于增强城市活力的广告设施类型,就是控制和鼓励型广告类型。为了突出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今后我市新建筑的建设方案中应包括户外广告的位置、类型、数量和规模。

(本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专项规划开始执行

根据户外广告的详细规划要求,结合建筑立面,对户外广告进行了整体布置,并进行了综合管理。

在建筑标识设置方面,中心城区的建筑标识将进一步废弃和细化。每个建筑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建筑名称,不得放置在建筑轮廓之外;牌匾体现了突出个性,不能随意任性的设定指导要求。一店一招,强调上下边缘、材质、设置方法等要求。,即同一道路或同一街区的相邻建筑在类型、体量、色调、纯度、亮度以及冷暖色调上应协调一致,不能改变建筑的立面设计,不能遮挡立面特征的细节,不能影响消防救援等。

为保证公益广告的思想性和公益属性,本市拟利用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墙体(砌块)设置公益广告,内容比例不得低于广告面积的30%;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围栏(区块)仅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空商业广告应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等。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专项规划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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