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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纪律、问责和四风

(记者)近日,沧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整顿四风,防止五一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复活,在全市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廉洁积极的社会环境。

根据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早提醒、早教育、早预警,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推送诚信提醒短信,传递诚信信息,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章制度,带头落实节日诚信自律相关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专门针对派驻部门的党组(党委)发出《催办函》,对领导干部带班、封车、落实值班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坚决压缩党组(党委)的主要责任。

通知强调,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纪律和作风建设,严格遵守纪律红线。严禁评论党中央重大政策,严禁捏造、散布、散布政治谣言;严禁违规举办红白喜事和婚礼;严禁违规发放补贴、奖金或福利;未经批准,严禁举办各种节庆活动;严禁以工作汇报为名相互拜访、赠送礼品或公款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公费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严禁借节日之机将非官方活动纳入接待范围,聚集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领导干部举报制度,未经组织纪律、不举报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场所;严禁私人使用公共汽车和公共维修私家车。

(本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刹“四风”问题

根据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主要业务,加强对节日前后、节日期间容易频繁发生的问题的暗访,认真查处节日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典型案例。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刹“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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