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通局沧州公安局

关于规范城区出租车运营行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肺炎疫情战役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规划》,保障全体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城市出租汽车行业严格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通知如下:【/br/】【/h/】一、出租汽车营运车辆应配备消毒剂和喷洒工具,车辆在出车前和出车后应进行消毒。运营期间,应对一名乘客进行消毒。司机应加强自我保护,必须佩戴口罩,以确保操作车辆的健康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二、出租车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营运车辆备案制度。下车前,司机必须向所属的出租车公司报告。出租汽车公司应建立台账,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是充分发挥出租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对运营出租车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出租车司机不戴口罩,出租车不按规定消毒的,凭《出租车营运证》和《驾驶员资格证》暂扣,并培训司机停止运行。
IV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在高速公路封闭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火车站、高铁站、东站、西站、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及其附属医院等重点区域黑出租车黑车非法运营和非法出租车活动。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请乘坐正规出租车出行,提倡戴口罩,加强自我保护,拒绝乘坐黑出租车黑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结束时自动废止。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辖区的行政法规。
特此通知。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沧州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市区出租汽车营运行为打赢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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