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三部门发文推动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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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许)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地方政府提高小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农村。
《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应把握的基本原则,并从明确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对申请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简化:一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可以合并。二是允许地方政府将部分审批事项委托乡镇政府依法实施。第三,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模板对项目单位给予更多指导。第四,对于全县、全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子项目由不同的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是否需要招标由子项目的规模来界定。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要督促地方政府细化配套措施,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创新监管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推动简单审批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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