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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曲鹏)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商品房销量增长较快,价格上涨也过快。到8月底,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4.74%,二手房交易面积同比增长71.68%,新建商品房均价同比增长12.18%,部分楼盘价格涨幅过快。为了遏制房价过快增长,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建设、非法销售和投机倒把等房地产活动,10月8日,市长王大虎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的相关工作。

(热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王大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做出科学判断,积极应对,不断完善相关措施,防止房价忽冷忽热,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节作用,增加土地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国土部门要制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三年规划,合理规划每年投放市场的土地数量。今年年底前,至少要出让500至800亩商品住宅用地。二是加快商品房项目建设,争取一批项目尽快上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自2013年以来已出售但尚未完成相关手续的11个商品房项目应在近期内完成,并在年底前上市。第三,大力加快棚户区改造,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四区一县要逐一分析列入今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大征收拆迁力度,确保年底前启动完成一批项目。四是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和协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房地产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住房建设、土地、规划、城管、物价等部门应当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等违法行为。不得通过认购、预订、编号或发行贵宾卡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订金或其他性质的费用。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涉嫌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的,首先要进行警示,并进行警示约谈。经警告、约谈仍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有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嫌疑的,应进行警示约谈,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网上签约,并视违法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将屡教不改的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沧州商品住宅用地拍卖。物价部门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价格警示,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出示预售许可证,一次性披露所有房屋,并以明确的价格出售。第五,要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分析当前房地产形势,引导房地产价格预期,促进回归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热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发表讲话。(负责编辑:渤海)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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