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沧州明珠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河北沧州运河区、新华区、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每天发生的新鲜事。

主页 > 新闻 > (本地)不得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研人员

(本地)不得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研人员

来源:沧州明珠网作者:力洁玉更新时间:2020-10-25 14:57:02 阅读:

本篇文章583字,读完约1分钟

不允许通过行政参与管理来限制科研人员

(邓建)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根据我市日前发布的《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市将建立容错豁免制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刻板思维,保留桎梏,进一步优化学术民主环境,激发创新创业发展活力。

建立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容错豁免制度。科研人员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已经勤奋但未完成项目的,确认后可视为结论,不影响其继续承担科研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转让或者对外投资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的领导因经验不足、一审错误遭受损失的,经按程序确定后,可以免除其决策责任。

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思维定势和墨守成规的束缚,开展自由探索的创新研究活动,敢于提出新思想、创造新理论、开拓新途径、创办新学校;不允许以成果为名干涉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不允许以行政公众参与管理来限制科研人员,不允许以过多的社会事务干涉学术活动,不允许以官本位压制学术民主;允许科技工作者灵活工作,从事科研和学术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5/6。

为保证学术评价的健康发展,科研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和科技协会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术成果;发挥小同行评议和第三方评价的作用;科学合理地使用评价结果,不能用各种学术排名代替学术评价,避免学术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相关。

标题:(本地)不得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研人员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河北沧州明珠网为网友以专注态度和专业精神,向广大网民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沧州新闻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沧州明珠网的编辑将为您删除。

沧州明珠网介绍

河北沧州明珠网怀着“立足沧州、服务沧州、形象沧州、发展沧州”的宗旨,为您提供最新沧州新闻资讯,沧州各县动态,沧州人事考试信息,沧州社会新闻,沧州旅游景点等。以专注态度和专业精神,向广大网民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最详细的新闻报道,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为人民群众提供迅捷实用的信息,让百姓能够及时获知惠民政策,沧州各区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