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我市企业电价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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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电价下调
(记者张伟通讯员王雅兰)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省物价局近日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决定取消和减少河北南北电网销售电价中的全部资金,以降低电价,减轻企业负担。其中,取消了实行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我市电网属于河北省南部电网。电价结构调整后,我市工商用电销售电价将每千瓦时下调1.2个百分点左右。其中,除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外,还取消了向发电企业收取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取消了电气化铁路供电项目还贷电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别从每千瓦时0.7分和0.4分降至0.53分和0.26分。
通过上述措施,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两部制电价的工商用户将每千瓦时电价下调1%;单一电价的工商业户每千瓦时降低1.56分。按照沧州全年工商用电量105亿千瓦时计算,可减轻企业负担1.26亿元。
同时,通知还调整了工商等用电的峰谷时段。高峰时间为8:00-12:00和16:00-20:00;平期为6:00-8:00,12:00-16:00,20:00-22:00;低谷期为第二天22:00-6:00;高峰期为9:00-12:00(每年6、7、8月)。
据悉,将调整电价结构,不调整住宅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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