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市委作出规定 加强市委班子建设改进领导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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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十项规定出台
市委作出了加强市委建设、改进领导作风的规定
(记者)8月1日,中共沧州市委下发通知,向各县(市、区)委、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驻沧各单位党委下发《中共沧州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十项规定》。
《中共沧州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十项规定》全文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1983年正定县委换届后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委建设,改进领导作风。充分发挥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创新驱动的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的美丽漳州提供坚实保障。现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于党。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是党和人民的心声。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四个意识,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支持、紧紧跟随和捍卫核心,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定,坚决不做党中央禁止的事情,坚决防止七个有,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我们要坚定政治立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忠于党,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讲政治,加强思想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大错误面前站稳脚跟,勇于同一切错误思想和倾向作斗争。
二、带头学以致用,做到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方略,是推动沧州各项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和指路明灯。要不断掀起学习热潮,加强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著、懂原则,利用好领导干部理论研究室。要深入透彻地学习,真正理解真理,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自信和思想、战略、道德决心,努力形成与岗位职责相称的政治眼力、理论技能和工作能力。要率先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重点少数民族的主导作用,推进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第三,以新思路引领新发展,坚定不移走新路。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指导下,使沧州真正走上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是新一届市委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打破八项规则,抓住机遇,善于创新。要把新的发展观贯彻到沧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新的发展道路,努力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标题:(本地)市委作出规定 加强市委班子建设改进领导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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