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青县法院荣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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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我市法院系统唯一入选单位 近日,最高法院公布了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名单。河北省共评选出3个单位,青县人民法院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h/】据了解,本次评选由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申报评审,高级人民法院评选推荐,最高人民法院复审评审 最高法院指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服务执法办案、促进警察全面发展、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h/】近年来,清县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设立法官论坛,邀请法律专家讲学,开展业务评估和技能竞赛,组织形象大使调解专家、选聘专家办案,先后推出了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赵卫东、全省劳动模范王军、全省示范法院王燕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典型。 同时,利用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壁画贴、诚信专栏,设计、整理、发送400多条具有宫廷特色的警句、谚语、短信,将廉政文化教育融入工作生活。 一系列文化建设措施激发了整个工作的动力 据统计,2012年以来,青县法院每年审理执行各类案件5561件,其中2017年结案7842件。质量和效率的审判和执行在该市甚至该省的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今年前三季度,共审查执行各类案件5222件,结案率83.46% 青县法院两次被省法院授予省级优秀法院称号,并连续16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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