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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具备通风(电加热)条件

(记者丁梦)根据我市制定的《沧州市2019年煤改气电实施方案》,全市将于2019年完成煤改气电改造任务。其中,以气代煤21万户,以电代煤3.9万户。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的情况。【/br/】【/h/】为确保2019年煤改气电任务完成,有效解决我市冬季采暖期空气污染问题,各县(市、区)将结合城乡规划进行集中建设,督促相关燃气企业和供电公司按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完成煤改气电工程的气源(供电)和管网(电网)。确保所有任务在9月30日前完成,10月底前具备通风(电)采暖条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采取通报批评、公开采访、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坚决查处玩忽职守、违法违纪、挪用补助资金、谎报改造任务和成果等行为。

(本地)全市今年将完成气电代煤改造21万余户

同时,我市将建立无缝监管体系,将安全质量工作贯穿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设备检测和检验,做好后期检查和维护,严格控制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产品检测和竣工验收,确保人民使用安全。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全市今年将完成气电代煤改造21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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