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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同志去世了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CPPCC)悲痛地宣布,他们是中国共产党的杰出成员,是经受住了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是党和国家的杰出领导人。中共中央第十二届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第十三、十四、十五届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前总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同志于2019年7月22日23时11分在京逝世,享年91岁。
李鹏同志1928年10月出生于四川成都。他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父亲年轻时英勇就义。青年时代受家庭影响,主动接受革命思想,立志投身革命事业。1941年3月赴延安参加革命工作,接受革命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于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他响应党组织号召,奔赴前线。曾担任金车集电力公司技术员、哈尔滨油厂副经理、党支部书记。1948年9月,根据党组织的安排,他去苏联留学。1955年回国后,他自愿到基层工作。曾任丰满电厂副主任、总工程师、东北电力局副总工程师、调度局局长、阜新电厂主任。1966年至1979年,任北京供电局党委代理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北京电力局局长、党委书记。文革期间受到冲击,但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战斗到底。自1979年4月起,先后担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华北电力管理局党组书记、电力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创造性地实施了党中央提出的电力先行战略,提出了电力适度超前发展,推动了我国电站建设、电力生产和电网管理的巨大进步。他是中国电力工业的杰出领导人,也是核电工业的重要先驱。1983年6月,李鹏同志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1985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分管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等。,参与研究“七五”能源交通发展政策,推动建立全面统一的交通运输体系和基本建设制度改革,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步伐。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李鹏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同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他为国务院代总理。1988年4月,他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他坚决贯彻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探索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手段和新方法,推动中国经济走出困境,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动乱中,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坚强支持下,李鹏同志旗帜鲜明,同中央政治局大多数同志一道,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了动乱,平息了反革命暴乱,稳定了国内局势,在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这场重大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李鹏同志作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不遗余力。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再次选举李鹏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1993年3月,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他被再次任命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同志在南方发表讲话后,积极支持、宣传和贯彻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在党中央领导下主持制定“九五”计划,部署了一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国家工程。1997年9月,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再次选举李鹏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1998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李鹏同志在中央工作后,还担任过国家教委主任、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央政府专门委员会主任、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组长、中央外事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并在科技、教育、环保、外交、国防工业等领域投入了大量精力。他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优先发展的教育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提高了国家的整体科技实力,为改革开放的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人才。他加强环境管理,在实践中完善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三个同步、三个统一的战略方针,为开创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坚决贯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旗帜,组织和参与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双边和多边外交活动,为开创全方位外交新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CPPCC的方针政策,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参与领导港澳回归。他在三峡工程的科学民主决策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和促进中国载人航天事业的发展。李鹏同志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开拓者、忠实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他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价格体制、外贸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稳定农村政策,支持经济特区发展,顺利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20世纪末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鹏同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导人。他主持起草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他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在任期间,审议通过了100多部法律草案及相关法律决定,推动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初步形成。李鹏同志对人民特别是贫困群众有深厚的感情,十分重视扶贫工作,十分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冷暖。
2003年3月,李鹏同志不再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卸任后,他坚定地支持和拥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定地支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李鹏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光荣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去世是党和国家的巨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要忘记自己的首创精神,牢记自己的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李鹏同志是不朽的!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讣告 李鹏同志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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