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8字,读完约2分钟
民政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华侨、港澳台收养和取消收养登记的期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记者李)记者近日从民政局获悉,民政局经历了三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华侨、港澳台地区收养登记和注销收养登记、慈善信托备案、养老机构备案)。重新调查再总结经验,建立和改革存在的问题,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规范审批平台,规范权责清单,规范审批受理,规范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监督
在华侨、港澳台收养登记和收养登记注销方面,审批环节由原来的五个变为四个,即将申请、受理、审核、批准、认证优化为申请、审核、批准、认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直接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登记注销条件;完成时限从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流程图再次修改。根据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按照五类(三代以内,同代旁系血亲收养,福利机构收养,困难家庭收养,孤儿监护人收养,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进行当事人登记整理;注销登记按两类(成年人和未成年被收养人)进行整理,形成相应的清晰文书,供当事人参考。
养老机构备案事项,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登记后30日内到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养老机构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并填写备案书和承诺函。民政部门养老服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并与相关部门核实备案信息,符合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出具备案回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通知书和本地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经过改进和优化服务流程,养老机构备案时限由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在慈善信托备案方面,应加大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中国慈善日和各种媒体宣传慈善法律和模式,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增强慈善信托备案意识,引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信托业务。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本地)市民政局再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2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