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5字,读完约1分钟
人民网太原1月1日电记者安洋今天上午报道说,山西省建设厅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该地制定了法规,建立了12个拆迁新制度。
新法体现了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人等各方主体的平等地位,另外转变了侧重于适度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政府职能,增大了“私权”条款的比重,也是服务于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人各主体的方面 在上述基础上,新法一共建立了12个制度进行拆迁管理,即城市旧区改造计划制度、拆迁行政许可制度、拆迁许可公告公告制度、拆迁协议政府部门备案制度、拆迁补偿配置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以货币补偿为主的拆迁补偿制度、拆迁判断制度 通过拆迁,不能按时取出纠纷,通过拆除判断价格的暗箱操作、差异纠纷,当事人主张拆迁纠纷中的彼此意见,全部解决。
山西省建设厅长张建民指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执行新法不能失职、越权、乱用,必须负责,使用权受到监督,侵权得到赔偿。 关于大众拆迁的访问,不能是“视而不见,视而不见,不查,不处分,不处罚”。 资料来源:人民网
相关主题:关注中国城市房屋的拆迁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山西新拆迁法今日正式出台 含12项拆迁新制度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14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