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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南京极其罕见的酒吧作为平台,无业男性青年组织了一个为同性恋提供色情服务的群体,日前落入法网,酒吧老板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指控。 这个小组被“一锅端”后,对组织者如何定性,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论,直接被组织者释放,再次逮捕。 到目前为止,以“无罪”获释的组织者还在逃跑。

由于这件事的特殊性,引起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关注。 常务委员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在听取报告后
口头回答:组织男性青年进行同性卖淫,对照组织卖淫罪定罪量刑。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将于本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

同性恋酒吧提供“靓仔”

南京市中山南路某大楼的一楼,有一种叫“正麒麟”的艺能吧。 “正麒麟”在同性恋圈中“有名”很大。 因为“正麒”提供“靓仔”从事同性色情服务。 该娱乐圈的老板是李宁、沈莉瑶夫妇。 1970年出生的南京人李宁也是同性恋,裹着“白脸”。 他从1999年12月开始,和沈莉瑶开了“同性恋酒吧”。 为了经营这家“独特”的酒吧,李宁有时也去全国的同类酒吧“取经”。

高薪邀请的饵料招募“美丽的孩子”

2003年元旦,李宁和朋友去武汉玩,在武汉的酒吧认识了做“妈妈”兼桌子的男刘某。 这次认识的人,为李宁日后走上邪路做了伏笔。

回南京不到几天,李宁接到了刘某的电话。 “我想去南京看看。 那里的公关可以吗? ”。 看到刘某这么快就“来帮忙”,欣喜若狂的李宁在中央门站接过刘某后,赶紧带他去了“廊桥”酒吧,李宁对刘某说“今后公关的管理和招聘就交给你了”。

刘某上位后,拳脚展开做得很好,刘某设法找到了坐下的男性“公关”,把他们分成a、b两队,a队主要是形象良好的男性公关,b队主要是形象正常的男性公关。 李宁供述说:“男性公关主要是和客人喝酒、聊天、和客人吃夜餐、开房睡觉、提供性服务。”

2003年5月,李宁在朋友沈某的建议下,决定设立“耀身公关礼仪企业”。 目的主要是为了招募很多人,从中多收应聘费,另外在他的酒吧找“公关先生”。 以高薪为魅力食物,招募苏北和河南等地的“靓仔”,很快十八九岁的“靓仔”应聘,根据要求支付了押金。

2003年8月17日,南京警察根据通报,一举摧毁了这个涉嫌组织罕见青年卖淫的群体。

“靓太唔易做ii”

今年刚20岁的江苏泗阳男子张军(化名)在2003年7月看到招聘广告后,经过应聘进入“金麒麟”酒吧制作了“公关先生”。 张军说:“我们行,客人要点名‘喝酒’或‘登场’。 公关先生得走了。 否则,会被酒吧保安殴打,“砍票”,第一次不去,要罚款80元。 第二次是160元,第三次是240元……公关先生的服务复印件大致分为“平台”和“登场”。 “平台”是在酒吧喝酒取小费,“登场”是提供色情服务。 ”。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南京一“同志吧”组织靓仔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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