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3字,读完约1分钟
本报(王平记者徐建) 24日在重庆销售k粉的事件首次在画江县法院一审判决,销售k粉和摇滚丸的傅超在法院是毒品销售罪论所,傅被判处4年徒刑,罚款1000元。
今年1月到7月,画江县古南町傅超去重庆和广州,以每克88-150元的价格购买k粉228克,以每粒20元的价格购买摇头丸50粒,除了自己抽外,傅超分包k粉,每包
7月7日晚,傅超把装有10包k粉和5粒摇滚丸的铁盒交给卢时,被公安民警当场逮捕。 第二天,警察从傅超的租房收到了183.35克的k粉和27粒摇头丸。
小资料
k粉的化学名称是氯胺酮,在医学临床上通常被用作麻醉剂,因过量摄入而死亡。 2003年,公安部列入毒品范畴。 k粉中毒后,在毒品的作用下,人很容易疯狂地摇摇头,摇颈椎。 而且,疯狂的摇晃还会导致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过量或长时间吸烟会对心、肺、神经造成致命损伤,对中枢神经的损伤比冰毒更强。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贩卖K粉首次判刑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13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