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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聋哑人,却残忍地杀害对方并将其砍伐。 最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聋哑人杀害聋哑人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李少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了政治权利。 被告陈杨声犯帮助销毁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4年3月1日20点左右,陈杨声和聋哑伙伴杨某来到南宁市南环路26日的李少波家。 后来李少波和杨某去附近赌博了。 21点左右,两人回到李少波家,杨某因不向李少波讨钱而得到
,让李少波拿房产证抵押,被李少波拒绝,双方吵架,被在场的陈杨声打开。 后来杨某吸毒,仰面躺在李少波家客厅的沙发上。 22点左右,李少波拿着斧头,向杨某的头猛敲后,把杨某拖到客厅中间,用斧头猛砍杨某的脖子,杀了杨某。 之后,李少波让陈杨声帮助破坏其尸体的证据,两人一起将杨某的尸体在第二天凌晨扔进了镇江。

【时讯】聋哑人杀聋哑人并碎尸 手段残忍被判处死缓

第二天上午,李少波以杨某赌博需要钱为由,给杨某的妻子周某发了手机邮件,让周某带2.5万元去李少波家,周某无视了。 当天中午,李少波和陈杨音骑摩托车来到周某家附近。 李少波把陈杨声安排到周某家要钱,自己在门口等着。 陈声见到周某后,通知周某李少波杀了杨某,与周某及其家人一起向公安机关自首。 李少波在陈杨声和周某及家人一起离开后,一个人逃到柳州,被公安机关逮捕了。 (记者姚菲通讯员孙晓梅林淑芳)

资料来源:八桂都市报

折笼:梁凯昌

来源:沧州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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