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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难而去又一难。 广东北江镉污染尚未完全收敛,湖南湘江正在发生镉污染。 政府部门为解决湘江镉污染事故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湖南省湘潭市有关部门发现,污染还在继续,湘潭供水源依然超标。 这明显不同于1月8日湖南省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达到水质标准的信息。

【内幕】

1月8日,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提交了紧急报告资料,其中,1月6日发生污染事故后,各地采取了措施,该市3个水厂的供水水质依然超过标准,特别是超过第二水厂标准的问题显着

根据1月8日下午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发送的霞湾港污染数据,镉超标排放浓度超过22~40倍。 这对湘潭和下游城市饮用水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对此,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当天16点50分赶到现场,对霞湾门周边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门依然在排水中,同时该门和株洲市冶炼厂周边的20多个池塘和积水已经严重污染,但没有采取任何解决办法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1月7日表示,污染源地区被污染,因此在池塘的采样监测中,积水中的镉浓度超过了200倍以上。 这些严重污染的积水渗透到霞湾门,排出到湘江。 而且,发现霞湾门堤坝旁边的精炼铟工厂里堆积了大量的炉渣,浸渍池里还残留着大量的浸渍液。 有些池塘发生了泄漏。 铟精炼厂旁边的比较大规模的硫酸锌厂还在生产的硫酸锌厂旁边的沟水体被污染了。

去年我们发现了镉污染

从株洲到湘潭很近,不到40公里。 两个城市都在湘江一侧,株洲在上游,湘潭在下游,所以“必须从株洲取水”。 三名湘潭市人民代表分别是王国祥、王秀连、汪孝仁,是对株洲污染一直有疑问的人,他们受到过无数湘潭市民的投诉。

湘江从株洲霞湾港到湘潭马家河剖面,只有12公里的距离,不能达到充分的自净。

据王国祥介绍,最早知道湘江的镉污染状况是在2004年67月。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他,让市环境保护局参加局长的陈职评议工作。 报告指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黄常指出湘江镉污染严重的情况。 湘江湘潭段的污染,80%以上来自株洲。

之后,王国祥和的其他代表王秀连、汪孝仁开始调查,明确了湘江上游工厂的规则:多数从上午4点到8点,将污水排放到湘江。

今年1月5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了抽样调查。 结果三个水厂的水质污染都超过了标准。

湘潭的决定不会暂停

从常识上讲,政府应该停止向市民供给镉金属严重超标的水。 1月5日,株洲、湘潭交接断面的马家河右岸镉超过25.6倍。 前几天,在广东北江发生的镉污染事件中,镉超过了10倍,城市开始断水。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官员说,镉污染在重金属中居第二位,也是世界上八大污染物之一。 有“吸入它会置换骨钙,导致疼痛和癌症”的死者。 我发现了56处骨折。 硬骨头像玻璃一样容易碎。

湘潭市的官员都在争论是否停水。 但是问题是,如果真的采取断水措施的话,如何在不引起恐慌的情况下迅速向市民传达信息呢?

同样麻烦的是,生活、工业、农业供水都是一套系统完成的。 切断供水,市内很多冷暖气设施、工厂、医院、电力系统的生产和运转等,出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会议上也传达了好消息:总督亲自安排衡阳、株洲水利工程放水实施援助。 这寄托了很多人的希望——冬天枯水期稀释污染物,冲破了湘潭。 从长沙到湘潭的河道有几十公里,使水流自净。 但是也有人担心。 灾祸的镉在水中以离子状态存在,难以稀释。

真正处理问题的是被监视的数据。 一名官员告诉记者当时水厂的出水水质状况稳定,最终让记者吃了安心丸。

提出饮用水安全议案

“如果行动再快,就能拯救更多人的健康”王国祥抱怨环保,既有问题发生后才受到重视的地方,也有事件发生后用草草应对的地方。

在今年的湘潭市人大上,他们还提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议案。

根据这项议案,湘潭市城乡大部分居民饮用水质量极差,城区自来水质量连续三年排名全省倒数第一,其中镉严重污染湘江。

他们建议政府应该制定实现高质量饮用水的计划,努力在五年内完成。 建立预警系统,预防和处理突发事故。 及时掌握污染情况,湘江枯水季节和水源水、出厂水中一种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情况下立即启动。 对株洲排出口明确专业的监测方案。

【影响】

七大水系被污染了

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检查显示,中国七大水系被污染,其中劣化的五种水体占三成左右,水体已经失去采用功能,成为有害污水,连农业灌溉都不能。

以黄河为例,从青海省经过甘肃、宁夏到内蒙古,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学工业、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工业公司林立,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大。

涉及全国1/6人口的中国第三大河流淮河是中国投入最多、开展污染管理最早的大江大河。 但据报道,2004年淮河污染严重反弹,主要水质污染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直接影响了1.3亿居民的生活。

我国城市供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城市水域污染率达到90%以上,许多城市供水水源受到威胁。 曾经我国的重化学工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公司建在大江大河附近或有点城市的中心区,因此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就会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青年报》报道

【现状】

污染环境致富

环境污染事故频发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高级官员指出,目前一些地方盲目迅速发展对保障环境安全带施加了很大的压力,2005年以来,相继发生了严重的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中国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多发期,形势非常严峻

“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多发期”,客观来看,有点旧的重化学工业公司的设备老化,常年疏于修理,有时连环保解决设施都不怎么正常工作。 从新公司来说,有些地方单方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技术落后于新马,被国家明文淘汰,开始了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

从主观认知来看,有点地方政府、公司单方面追求经济指标,缺乏防止环境突发事故的认知,有些地方政府出台“土政策”阻碍环境保护部门对污染公司的正常执法。 此外,区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可能不够有力。

违法的价格太低了

2005年初,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高级官员对记者说:基础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去发电厂检查,发电厂负责人当场抛出120万元,拒绝检查。 公司负责人说,法律规定环境保护部门的定期检查一个月只能进行一次,而且一次罚款不得超过十万元。 向环境保护部门投120万元后,公司一年中可能因超标污染而被罚款的钱一并交出,环境保护局今后也不再来了。 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是否有这样的恐惧是因为法律对环境的违法解决力度太小,公司的遵守法律价格远远高于违法价格。

【时讯】湘江特大水污染有人在说谎

违法价格低的最典型的例子是2004年在沱江发生的污染事故。 事故造成的损失是2亿元,但环境保护部门对公司的最高处罚额只有100万元。

法律法规是“软件”

专家认为,除了处罚力度小以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缺乏规定的处罚措施,操作性差,执行困难,关闭公司时断水停电、吊销执照、拆除设备等法律规定。 期限内管理、停产的管理决定权对当地政府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境保护部门缺乏扣押、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时讯】湘江特大水污染有人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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