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9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以来,全市取消和免除了12项中央级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5项,暂停7项。同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缴中央设立的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br/】【/h/】根据《省关于取消、暂停、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取消的项目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发送档案费;国际商务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用;纺织品原产地证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暂停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费;个体工商户注册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br/】【/h/】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日前收缴但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收费资金,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原渠道全部上缴国库,今年收缴的收费资金将全额返还给付款人或付款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拖延或拒绝实施已公布的取消、暂停和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继续以其他名义变相收费或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取消所有未经批准或授权设立的行政性收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目录清单管理。不得执行目录清单以外的收费。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我市取消和免征 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12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