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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酝酿,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险条例今天正式颁布。
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公众对中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中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条例》的颁布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此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5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还款限额可以覆盖99.63%的储户存款,这意味着大多数储户的存款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涵盖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制度,又称存款保障制度,是指保险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险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出发点是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通过法律程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稳定人心,增强信心。
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中国合法成立。所有合格的接受存款金融机构都应参加存款保险。
保险存款包括保险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息。在资金来源方面,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基本制度安排,主要来自金融机构按规定缴纳的保费。此外,还包括保险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取得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人无需缴纳保费。
存款保险基金的用途仅限于存放于央行,投资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其他高等级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最高还款额是人均gdp的12倍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国际上报销限额一般是人均gdp的2-5倍,比如美国5.3倍,英国3倍,韩国2倍,印度1.3倍。由于中国居民的高储蓄倾向,储蓄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社会保障功能。根据《存款保险条例》,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息最高还款限额设定为50万元,约为2013年中国人均gdp的12倍。
对于最高还款限额50万元,我们计算了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可以覆盖99.63%储户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储户的存款可以得到充分的保护,不会遭受损失。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这个界限也不是固定的。中央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等因素调整最高还款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限额支付并不意味着对限额以上的存款没有保障。超过最高还款限额的部分,依法从保险机构的清算财产中予以补偿。
据有关专家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常也是通过市场手段,利用存款保险资金推动健康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银行,充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被接管、注销或破产,通常也会利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接管有问题的存款银行,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充分保障。
它可以提高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结构以大银行为主,民营中小银行不发达。这已经成为实体经济融资难、成本高的重要原因。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会对银行业产生什么影响?
专家认为,存款保险对中小银行更有利: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存款保险可以助推中小银行信贷,为大中小银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为中小银行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稳定存款人的预期,进一步增强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增强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性。
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可以为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对不同经营质量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利率,并及时采取风险纠正措施,有利于促进以农业、农村和小微企业为主的中小金融机构形成有效竞争、可持续的体系,形成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结构布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郭田勇的分析,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普通人认为银行越大越安全,存款聚集在大银行,中小银行的自然生存空间很小。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提高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存款保险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等竞争和均衡发展。(综合自新华社、央行、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大中小银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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