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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伟通讯员蓝莹莹)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我市近日正式启动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该奖项是我市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分为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工作每两年举行一次,每次获奖单位和个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专门授予在我市注册,质量管理业绩突出,产品质量水平(工程和服务)、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为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首届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工业和建筑企业已通过认证;产品(工程)近3年全部通过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主导产品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质量信誉在甲级以上,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个人申报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技术研究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提升地区、行业、企业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为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下属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要求填写《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所在地县(市、区)质监局。审查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后,于7月5日前报送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其中获奖企业可获得10万元奖励,获奖个人可获得2万元奖励。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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