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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秀华、记者孙坚政治家)国家园林城市建立以来,我市不断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社会配套设施,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截至目前,市区146个社区完善了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项配套设施,棚户区基本消除。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衡量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重要指标。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提高质量、造福人民为宗旨,以创造活动为载体,不断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丰富城市内涵,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2012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加快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市区146个社区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项配套设施,其中教育机构108个,医疗机构184个,体育场馆88个,文化设施113个,便民服务97个,厕所175个,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教育、健身和休闲娱乐条件。

2013年以来,全市印发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沧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14-2020年)》,修订了《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重点抓好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改造期间,市财政局和住建局共同制定了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了资金分配程序和分配额度,确保了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市政府实行优惠税费,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拆迁户按照国家规定免收个人所得税和契税。配套设施与改造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竣工、同时交付,实行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制度,让人们入住。到目前为止,市区棚户区基本消除,城中村改造工程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沧州市区棚户区已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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