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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试点公立医院零费率
●建成69个国家医疗所,400个中医特色示范村诊所,26个中医特色示范区卫生服务站。

●鼓励医生多实习,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药品分离。患者可以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零售药店凭处方购买药品

(记者曲鹏)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沧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出台,涉及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完善医疗供给保障机制四个方面。

根据工作任务,市内五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将于11月30日前取消药品奖金(中药材除外),实现零差销售。在保证公立医院健康运行、医疗保险基金负担得起、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降低药品、仪器和耗材成本,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检查和检验费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在我市今年的医疗改革中,将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纳入重点领域,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家庭与一名家庭医生签约。到今年年底,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将扩大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将达到30%以上。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69个国家医药大厅、40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村诊所和26个中医药特色示范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提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巩固和完善城乡医院支撑机制。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到基层、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等需要的医疗康复机构执业,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流和治疗,促进慢性病患者向基层下沉,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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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提出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制度,逐步推进省级大病保险统筹。全面开展重疾医疗救助,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加大城乡贫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挂钩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儿童保险、养老服务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事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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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医院药品一体化、价格垄断等个别现象,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开具发票,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发票),鼓励医院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结算配送成本,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虚高价格。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加快建立药品价格重点监控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药品分离,禁止医院限制处方流出,患者可以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有处方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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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工作任务》明确规定了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部门,并对部分工作提出了时间和进度要求。建议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调发展,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卫生信息化,促进新型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负责编辑:渤海)

来源:沧州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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