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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15日集中申报

(记者韩、通讯员崔、)昨天,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2017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资格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从现在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持相关材料和证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集中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农村独生子女参加省中考,会被照顾10分。农村独生子女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母亲与候选人均为农村居民且连续十年以上为农村居民;父亲、母亲只有一个子女(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违反《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出结论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母亲与考生依法享有农村责任耕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入分配权。

(热点)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开始申报

申报由县(市、区)卫生规划局组织实施。考生和家长可就具体事宜咨询当地卫生规划部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申报县(市、区)进行集中审核和抽查。考生在农村采取弄虚作假或冒充独生子女的方式进行欺骗和自我照顾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高考,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领导或直接责任人未按规定严格把关或徇私舞弊的,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参加高考的考生作为农村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的材料和证件有:考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父亲、母亲或母亲一方与考生均享有农村责任耕地承包经营权和依法分配农村集体收入权的证明。证明必须加盖村委会公章,由村主任和村计划生育专家签字,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批表》一式四份。乡镇和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来源:沧州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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