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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有居住证才能入学

11月底前申报不影响孩子明年入学

(记者韩)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了解到,沧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如果准备明年进入沧州上学接受义务教育,必须在11月底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报户口。【/br/】【/h/】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县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儿童入学制度的要求,以及我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农民工随迁儿童,在入学登记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和随迁儿童双方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只有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学习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才能在我市申请居住证,并在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满180天,方可取得居住证。【/br/】【/h/】登记不满180天但实际居住180天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居住证:合法拥有住房且居住180天以上;签订租赁合同,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居住180天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所在市县连续缴纳社保180天;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学、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连续学习180天以上的;取得居住地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实际经营180天以上。【/br/】【/h/】随迁子女如需办理2019年沧州入学申请,须于11月底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报户口,以便于2019年5月31日办理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入学。另外提醒农民工,居住证业务是不收费的,一定要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热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沧入学需有居住证

来源:沧州明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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