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7字,读完约1分钟

主窗口单元完成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识别设置

继续为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各种优惠措施

记者昨天从沧州消防队了解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建设框架方案》,明确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将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惠待遇。框架计划出台后,我市全力推进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政策的实施。截至目前,市内主要窗口单位已完成消防救援人员优先认定,并为消防救援人员提供了各种优惠措施。【/br/】【/h/】据悉,为推动政策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社会优待的通知》,明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维持对其家属的就业安置和优待政策;卫生计生部门继续实施消防救援人员就医绿色通道,在各医院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志;交通部门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通行标志,继续实施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车政策;旅游开发部门在景区、景点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志,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惠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银行在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志,优先办理各项业务;教育部门继续落实原幼儿园入学等优惠政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与现役军人子女在幼儿园、入学、中考、高考等方面同等的优惠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继续维持地方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可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消防救援队继续执行原来的政策,使用水、电、气和暖气。

(热点)主要窗口单位完成“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设置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主要窗口单位完成“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设置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11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