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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市气象和环保部门与沧江研究小组的联合磋商,预计1月2日至4日,由于气温上升和南风气流,扩散条件将继续恶化,我市空的空气质量可能会达到严重污染。为了减少重污染过程,保护人民健康,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批准,市于1月2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发布时间另行公布。
一、健康保护指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人、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外出时加强防护措施。
2。促使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户外工作、值班、操作、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体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启动空气体净化装置。
4。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指示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5。停止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各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第二,倡议减少污染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将空气温调低1~2℃。
2。提倡公共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车出行;及时停车,减少车辆空转时间。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和紧急强制应对措施的实际情况,采取休假调整、非高峰通勤、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油漆、涂料、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
5。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种建筑工地应加强管理,主动减少排放,可以提高污染控制设施的效率,在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调整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过程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供暖季节,移峰生产企业应在严格执行移峰生产的基础上停止生产,原材料和产品的移峰运输参照减排比例进行。
2.预警和关停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关停措施。
3。轮流停产企业严格执行轮流停产措施。
4。减产企业严格执行减产措施。
5。黄骅港和黄骅市参与散装物料运输和物流配送企业的重点卡车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减少运输车辆流量,原则上柴油卡车不准进厂或出厂。
6。停止室外喷涂、油漆、切割和喷浆护坡。
7.干洗行业被关闭(除了溶剂冷却循环设施)。
8.除紧急救援外,所有施工现场的土方作业应停止在中心城区高速封闭区域和县市建成区(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石灰搅拌、混凝土凿除等作业,以及施工项目配套道路和管沟的开挖)。
9。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10。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未采取全封闭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11。在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增加城市主要道路的机扫和吸扫清扫频率。
2019年1月1日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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