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70字,读完约4分钟
第二批大量采购的药品进入医院,其中包括一批大剂量的慢性病常用药品
又一批降价药品使人民受益
今年1月,国家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初见成效,成功采购32个品种,药品价格大幅下调。从4月份开始,筛选成功的结果已经登陆全国各地,这些药物正在进入医院,患者可以陆续买到这些大幅降价的药物。
患者的负担显著减轻
一些慢性病患者常用的大剂量药物大幅降价,面向群众的各种常规药物价格回升,惠及广泛人群。
李先生,山东省济南市居民,乙肝患者。4月15日在济南市中心医院购买了治疗乙型肝炎的阿德福韦酯片,发现一盒药只需要27元,以前是204.46元,每盒不到170元,每个月可以节省411元。
同一天,一些糖尿病患者开了阿卡波糖片。一个进口原药才5.42元,比原价61.29元低了90%以上。按每月使用3盒计算,每月只需16元左右,比降价前多180元,每月节省167.6元。还有一种抗癌药物,金额1万元,已经降了9000元。因为绝对量高,所以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这种抗癌药是醋酸阿比林片。山东省原价净价12800元,降价后价格3828元,下降70.09%。
这些降价药品是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第二批精选药品。4月15日起,山东省实施选举结果,山东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参加,鼓励社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与2018年山东省采购平台网上价格相比,这些精选药物平均降价幅度达到74.45%,最高降价幅度达到95.9%,明显减轻了患者负担。
从4月1日起,各省陆续出台文件,明确在4月底前落实评选结果,全国各地患者将逐步使用第二批集中采购药品。
首选选定的药物
患者仍可开非选择药物,但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选择药物的价格,意味着患者自付比例会增加。按照规定,入选的32种药物在进入医院后将优先考虑。优先选择药品,完成约定剂量,是有量集中采购的关键。
据济南市中心医院药剂科负责人介绍,入选药物进入医院后,将按规定完成约定剂量,同时进行培训,向医生和患者宣传政策,解读入选药物和仿制药的概念,进行一致性评价,让患者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记者从山东省《关于实施国家组织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通知》中了解到,医疗机构不会一刀切地简单停止未选择的药品,以保证群众多样化的药品需求。但如果患者选择价格较高的同一个通用名,支付标准会逐步调整;对于一致性评价不合格的仿制药,支付标准不高于选定价格,这意味着患者的自付比例将增加。
在上海,为保证所选药品的优先使用,医疗机构可以在先采购所选品种的前提下继续采购非所选药品,但数量不得超过所选品种。同时,如果将与所选药品同名且价格较高的非所选药品认定为高价药品,患者使用高价药品的自付比例将分别提高10%和20%,或者提高配额自付标准。
事实上,国家机构集中采购的第二批32种药品并不是只有一次付款,而且每一种选择的药品都有一个以上的选择厂家,有的甚至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6个品种,有更多的厂家。这些药品市场竞争充分,质量有保证,能够满足群众的药品需求。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以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基础的集中采购,促使企业回归成本和质量竞争,有利于患者、医生、企业、医保基金等各方。
联合采购负责人强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始终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多管齐下确保入选药品质量:一是严格质量入围;二是强化入选企业通过合同保证入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的责任,明确违约的惩戒和处置机制;第三,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选定药品的监督检查和产品的抽查,以确保降价不会降低质量。
试点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完善4+7试点和扩大的基础上,借鉴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集中采购体系,将更多产品纳入集中采购。
目前,由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较少,国家机构集中采购的药品较少,非精选药品较多。按照规定,这些未选择的药物将实行梯度降价。从去年开始,很多地方对部分药品进行集中采购,越来越多的药品面临降价压力。
4月21日,三明联盟成功完成7种不一致评价药物的集中采购。与各参与城市在用仿制药购买价格相比,总体平均下降69.52%,单品种最大下降91.63%。根据约定的采购量,预计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1.24亿元。三明联盟采购由19个省市提前上报,6月1日确定中标落地时间。
据人民日报报道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又一批降价药惠及百姓
地址:http://www.czndmm.com/czxw/10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