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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杨志明作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次审查稿)》提交审议。《条例(草案)》(第二次审查稿)意在限制一次性物品和塑料制品的使用,准确引导单位和个人对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和投放。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回收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交易促进闲置物品的再利用。餐饮、住宿、娱乐、洗浴、洗车等经营者应当用可多次使用的产品替代一次性产品,并采取环保提示、优惠收费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场所设立节俭消费标志,提示消费者适度点菜。有固定门店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和餐具。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经营者应当销售或者提供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同时,有序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和处置管理制度。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一次性用品和塑料制品或将被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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