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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年末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企业社会保险费定期减免实施期限的通知》,明确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分期减免实施期限。 【/h/】《通知》明确各省免交部分中小企业三大社会保险单位的政策,实施将延长至2020年12月底;大企业等三大社会保险单位和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减半的政策将延长至2020年6月底 湖北省对大企业等参保单位的三大社会保险单位免缴政策将持续执行至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内免征滞纳金 据人民日报报道
来源:沧州明珠网
标题:(热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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